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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遏制“爆雷跑路”在养老机构上演

2024-05-14 09:30:04

作者:冯海宁

  近日,民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管,为养老“钱袋子”扎上“安全绳”。《指导意见》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5月13日《人民日报》)

  预收费已成为一种常见现象。商家往往将此作为促销手段,以回笼资金、“绑定”客户。然而,部分商家却不讲“武德”,擅自挪用消费者预交的费用,一旦资金链断裂,便选择“跑路”,这种现象已经在教育培训、健身等多个行业出现。在养老服务领域,也出现多起养老机构“爆雷”“跑路”的案例。7部门出台上述文件,目的就是守好老人“钱袋子”,防止养老钱被“坑”。

  针对养老服务领域的预收费风险,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印发的《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规定,对养老机构为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通过销售预付费性质会员卡等形式进行营销的,按照包容审慎监管原则,明确限制性条件,采取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方式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从实际情况看,第三方存管未能阻止某些养老机构挪用预付资金,养老机构“跑路”事件仍不断出现。

  此次文件部署对养老机构预收费进一步加强了监管。比如,将养老服务费、押金和会员费全口径纳入监管范围,最大化压缩养老机构擅自挪用所有预收资金的空间,可降低风险隐患。再如,对“一床多卖”、超长期限预收费、“退费难”等现象精准出招,这是以问题为导向所作的部署安排。又如,严防养老机构商事行为异化为非法集资活动,吸取了过去的教训,避免“爆雷”“跑路”重演。

  由于部分养老机构“爆雷”“跑路”,严重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上述文件既提出“实行银行存管和风险保证金方式管理”,又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和风险监测”,还明确分类处置问题隐患。这些部署安排效果可期。比如有风险保证金,一旦养老机构“爆雷”“跑路”,可先用风险保证金赔偿受害者损失。不过一旦涉案金额超过风险保证金,仍存在严重隐患。这需要政府部门直接介入监管。

  可以参考借鉴的一种做法是,北京拟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主体由商业银行调整为政府。如果养老机构的预收费,也借鉴“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专户收存、专款专用、核定支出、违规追责”的模式,相信养老机构很难挪用预收资金。事实一再表明,“银行存管”并不靠谱,需要相关政府部门直接介入。当然,老年人及其代理人要对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擦亮眼睛,别轻易相信“美丽谎言”。

  无论是直接提供床位的养老机构,还是养老地产、养老金融、旅居养老等涉老机构,都存在预收费现象,如果对预收费监管不到位,都有可能发生“爆雷”“跑路”案件。由于预收费多是老年人的养老钱甚至救命钱,一旦无法拿回,轻则影响老年人的生活质量,重则会给老年人造成致命打击。此前因某养老院“爆雷”,曾有老人难以承受,不能让这种悲剧在养老领域重演。

  《指导意见》作出了总体部署,但还有不少细节方面的监管,需要制定细则、明确责任。只有严格落实上述文件部署,才能为老人养老带来安全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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