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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网络门槛,先锁定“青少年模式”

2023-10-26 14:34:19

作者:木须虫

守住网络门槛,先锁定“青少年模式”

  黎青 作

  □木须虫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明晰了不同情形的法律责任,便于社会各方关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推进。但更关键的还是网络平台的责任,毕竟平台是网络服务的组织者、提供者,他们负有与市场经营权利相一致的责任与义务,其中就包括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

  《条例》的制订,一定程度上来说,也是近些年针对青少年网络突出问题

  立法立规的汇集与规范。比如未

  成年人上网、网游、直播等方面

  的限制与保护,未成年人游戏充值、直播打赏等消费方面的限制,以及未成年人信息方面的保护等,都是对平台履行保护义务的强化,对落实保护提出明确的合规要求。同时,也明确了平台履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的法律责任,对平台不落实合规要求、不履行保护义务,体现了处罚“从严”,不仅可以对平台课以重罚,还对平台运营资质及负有保护责任的高管群体的从业任职等予以严格限制。

  当然,不管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立法如何给平台立规矩定法则,能够让平台来响应、来落实才是关键。事实上,有关青少年网络突出问题由来已久,要求平台实施“青少年模式”,落实实名制管理、限时、限额等合规要求也陆续提出,但平台并未真正守好“门槛”,毕竟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限制,会影响到平台的利益,不可避免出现推诿与抵制,压力不到责任难负。

  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平台尽责是关键。在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立法的同时,应当针对互联网络平台的特点,配套完善统一的监管执法机制与监管办法,由专门的机构协调对跨区域的网络平台进行执法监管,对平台落实保护的技术限制措施、管理责任等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与执法,强化力度,提高效率,从而提升制度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力,创造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干净、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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