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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疑的销售授权链条,模糊不了著作权主体

2023-08-17 08:54:00

作者:然玉

  新闻背景

  自己发自己拍的图,竟然侵权了——知名星空摄影师戴建峰称,自己拍摄、发布的173张星空图,被视觉中国通知侵权,要求赔偿8万多元。事后,视觉中国在其官方微博回应称是“误会”,称其图片来源是多次授权。对此,戴建峰驳斥了视觉中国的说法。

  □然玉

  视觉中国“版权门”再续新篇,还是那套“将法务做成销售”的老戏码,只是这回碰上了硬茬。面对摄影师戴建峰的实锤硬怼,视觉中国的回应堪称“柔中带刚”,一面放话“会妥善处理误解”,另一面却又声明“涉事图片销售授权链条清晰完整”。如此这般双管齐下,一时间震住了不少围观群众。然而,未曾料到的是,戴建峰关于回应之回应,依旧硬刚到底、毫不退让:“不接受视觉中国观点,这里没有误会”。事已至此,恐怕已无“和解”的转圜余地。

  面对视觉中国撒来的法务罗网,被“捕猎”的戴建峰无比强硬,而这自是源于自恃“占理”。这波掰扯中,戴建峰有着巨大的心理优势,其主要来自于两部分的理据支撑。其一,被视觉中国打上门索赔的照片,本身就是戴建峰所拍。基于经验直觉的朴素判断,这事天然透着离谱荒诞;再者,戴建峰二次求证,得到Stocktrek明确告知“视觉中国无权销售涉事作品,也没有作品任何版权。Getty也无权将涉事作品再次转授。”若果真如此,在法律层面戴建峰将立于不败之地。

  根据现有信息,大致可以推想,视觉中国应该并不拥有戴建峰相关照片的版权,或者说至少没有对之构成排他性、独占性的版权。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在描述几大主体之间这批照片的“权属转移”时,各方采用的措辞均是“授权销售”。须知,授权许可和版权转让,两者有着本质不同。“授权销售”并不涉及著作权主体的变更,至于具体的授权意向、授权范围、授权时限以及针对“是否允许转授权”的限定条款等等,也都必须依照双方签署的合同约定。

  就此而言,视觉中国主张的所谓“销售授权链条清晰完整”,试问真的有那么清晰完整吗?对于这其中权属、权益的界定,不能简单基于平台主体间、大面上的“合作框架”,而必须穿透到最原始的、直接的“授权合同”,必须回到具体作品许可的“条款约定”本身查证。倘若追根溯源、抽丝剥茧,视觉中国还能这么底气十足吗?

  毋庸讳言,在这场个案博弈中,视觉中国的赢面微乎其微。而至于更广阔的场域内审视,“碰瓷式维权”劣迹斑斑、恐吓成性的视觉中国,不断消耗着声誉、不断积蓄着反感,当量变而质变,其必然会转为行业护城河和市场份额的土崩瓦解。到底何去何从,风口浪尖的视觉中国是该反躬自省、三思而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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