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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低价游陷阱“懒得计较”可不行

2023-05-09 09:09:19

作者:李红军

  近日,一段因没有达到购物标准,导游不给旅游团游客发房卡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关注。视频的拍摄者贺先生告诉记者,这次旅游团团费为398元每人。报名时工作人员虽然说明这是一个“购物团”,但并未要求最低消费标准。直到第二天,游客才被告知每天最低必须消费400元,否则不给房卡。(5月7日央视新闻客户端)

  中国旅游研究院发布数据显示,2019年国内旅游人数里,45岁到64岁年龄段的群体达到14.56亿人次,65岁以上人群达到2.86亿人次。老年群体已经成为旅游消费的主力人群。一些不法旅行社推出“低价游”就是看中了这个巨大的消费市场。然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以低价为诱饵,诱骗消费者为法律所不允许。我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依法规制低价游,躲开消费陷阱刻不容缓,势在必行。一方面,旅游监管部门要对低价游进行严格监管,决不能让这种消费行为野蛮生长,破坏业已建立的旅游市场秩序。旅游主管部门要把旅游投诉举报电话写进合同里,这既是对经营者的一种震慑,也是对老年消费者的一种保障。另一方面,要对旅游行业和旅游从业人员加大普法宣传,让他们真正意识到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旅游法》明确禁止低价游,而且也明确不能通过这种方式来误导和欺骗消费者。这是旅行社应有的法律底线,如果一意孤行,就要受到相应的法律惩处,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营业执照。只有建立快速投诉处理机制,强化法律刚性约束,不法商家才会心存敬畏,不敢轻易造次。

  再者,对于外出旅游的老年人来讲,要有法律维权意识,权益受到侵害要敢于说“不”,不能成为任人宰割的羔羊,要敢于维权、善于维权。如果“懒得计较”,甚至集体失语,只能导致不法行为更加有恃无恐,继续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美人间五月天,外出旅游正当时。眼下,正值春末夏初的好时节,各种名目的低价旅游陷阱很容易出笼,希望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织就一张严密的法律之网,切实兜起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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