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任由“傍名牌”在直播间大行其道
2022-12-13 09:29:36

记者近日调查发现,随着直播带货的火热,“傍名牌”“仿名牌”商品在各大电商、短视频平台的直播间中大行其道,商品涉及酒水、家居用品、手表、护肤品、化妆品等众多品类。(12月12日《法治日报》)
所谓“傍名牌”,就是将不知名的品牌或产品,通过模仿知名品牌的外观或形状等形式,让消费者误以为其是知名品牌或与知名品牌存在某种关联,从而达到吸引消费者购买、提高销量的目的。就商品而言其实是假冒伪劣,就销售行为来说则是虚假宣传,不但损害了被仿品牌的合法权益,欺骗、误导了消费者,而且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是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去年5月份施行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不得营销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有商品质量审核义务;有关部门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指导,鼓励建立完善行业标准等。这些规定,都要求直播带货提高商品准入的门槛、划出带货销售的底线。
“傍名牌”商品在直播间大行其道、有恃无恐,其实还是直播带货乱象的缩影,什么货都能“带”,什么样的“噱头”都敢吆喝,折射出的是监管与惩治的失位。一方面需细化直播带货的管理机制,“带”与“货”同治,特别是直播销售行为的监督核查机制以及直播销售商品的品控机制,如直播营销商品溯源机制、知名品牌带货授权备案机制等,让每一件商品的生产企业、品质信息真实可查,与带货商品来源备案相互印证,为带货撑起一张过滤网。
另一方面需落实直播带货的管理责任,监管与执法应建立与电商发展相适应的跨区域跨层级的一体化机制,实现无缝监管,避免游离在平台市场之外;要以强监管倒逼直播带货平台履行好管理责任,切实发挥“守门人”作用,引导直播间守法带货、公平竞争,为消费者创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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