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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字样不是想用就能用

2022-12-05 09:13:00

作者:何勇海

 
 黎青 作

  中国银保监会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银行”字样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银行”字样的使用。《通知》对“银行”字样使用的主体范围、名称含义、整改规范、宣传教育、参照适用情形等作出了明确规定。(12月4日中国经济网)

  今年1月份,银保监会发布风险提示称,一些地方出现多起未经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不规范使用“银行”字样的情况。银保监会指出,未经批准使用“银行”字样,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相关法律规定。

  银行是依法成立的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银行”二字便是带有金融属性的专有机构名称。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然而如今,使用“银行”字样的平台、项目并不少见,除了“两山银行”“粮食银行”,还有“爱心银行”“养老银行”“志愿服务银行”等。这些形形色色的“银行”,容易对社会公众造成误导。

  比如,不少人就不清楚“两山银行”“粮食银行”为何物,误以为是新的银行机构。实际上,“两山银行”是基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打造的生态资源市场化运作模式。“粮食银行”则是吸收农民手中余粮“储蓄”,“储户”可凭“存折”随时提取、购粮、折现,是一种新型粮食经营业态。

  同时,乱用“银行”名称,可能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未经批准使用“银行”字样,却经营非金融业务,有可能给一些不法分子制造机会。比如曾有媒体报道,个别企业以“粮食银行”名义,向售粮农户和其他社会人员非法集资,假借公益之名误导群众,欺骗性和隐蔽性强,社会危害严重。

  为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也为保障生态、粮食等资源市场化运作中的公众利益,各地应大力开展规范“银行”字样使用工作。监管部门应做好释法宣传工作,依法协调推进规范“银行”字样使用清理工作;相关部门应考虑对相关行业、平台设置统一的新名称来予以规范。(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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