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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严守“红线”网络售药还须涵养自律

2022-12-02 14:15:43

作者:罗志华

  日前,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的公告,明确部分类别药品禁止通过网络销售,包括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配方颗粒等政策法规明确禁止销售的药品,以及注射剂(降糖类药物除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其他禁止通过网络零售的药品。该禁止清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12月1日央视新闻)

  第一版禁止清单的出台,意味着网络售药从此有了一条清晰的“红线”。尽管药品管理法等法规当中列有禁止网售的相应药品,但这次发布的禁止清单,除了将散在于不同法规的禁止药品集中于一个清单当中,还新增了不少药品,使禁止清单更明确、更全面,也更便于操作。

  “红线”划定,就得严格照章执行。从平台挂出的药品销售清单,到先医后方、先方后药的诊疗次序,再到药品包裹查验、物流过程监管、药品质量投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消费纠纷处置等,都需建立药品网络销售的专属监管方式。网络具有放大功能,倘若线下药品滥用现象通过网售渠道被放大,后果更不堪设想。也就是说,网售药品给民众带来的便捷,建立在执法监督辛勤付出的基础之上,监督要有打硬仗的思想准备。

  除了严格执法,还须涵养自律。网络具有隐匿性、跨区域、全天候等特点,“做手脚”不易被发现。并且在电商当中,“挂羊头卖狗肉”现象有时比较常见,以及借“暗语”销售违禁品等,假如这些不良行为被照搬到网络售药领域,将大幅增加执法的难度。因此,无论网店还是平台,对于药品要有更强的内部监督机制,健全药品网络销售追溯机制和药品配送制度,为新业态健康发展和公众用药安全筑牢防线。

  最该涵养自律的,是消费者自己。针对网络售药的一切安全举措,主要为了保护消费者。消费者不按规定下单购买药品,甚至购买禁单中的药品,是对自己的健康和生命不负责任,消费者若想做维护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就得对网络购药始终保持自律。

  网络售药渠道被疏通,尤其是网售处方药解禁,将给患者用药带来极大的便捷,也帮助互联网诊疗走出有医无药的困境。但网络购药能否有序运行,取决于用药安全能否得到保障。只有强化监管、涵养自律,从外部到内部都筑牢网络售药安全堤坝,方能将之打造成求医问药的理想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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