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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利益岂可凌驾于安全之上

2022-09-27 10:49:08

作者:木须虫

  近日,一汽大众被曝向正在行驶的汽车推送弹窗广告,在车友圈中引发热议。26日,记者以车主身份致电一汽大众客服电话,对方称车主之所以会收到弹窗广告,是厂家在向车主展示推荐亲友购车的一个奖励政策,如果不愿意接收的话,将不再推送类似的消息。不过,当被问及相关推送功能是否可以关闭时,客服表示:“因为没有得到官方的信息,我们这边不能盲目地说。”(9月26日中新经纬)

  据报道,在当事车主遇到的车载导航弹窗广告中,有“查看”“取消”两个按键,为继续使用导航功能,她必须腾出手来花几秒钟去处理弹窗广告,因此她觉得“这已经是危害安全了”。车载导航突现弹窗广告,厂商此举将商业利益凌驾于安全之上,无疑会给驾驶者带来很大的干扰,可能诱发安全事故,显然具有不小的威胁与隐患。同时,车载导航向来都只是专业工具,而非信息的平台,车载导航出现弹窗广告,则颠覆了人们固有习惯的认知,也损害了汽车用户的体验感。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需要厘清,车载导航后台提供专业信息服务的边界在哪里?是否有权利向用户推送除导航信息之外的信息,特别是广告信息?无节制的推送信息,又是否构成侵权?

  互联网弹窗广告乱象饱受诟病,车载导航出现弹窗广告,自然是乱象的极端缩影。同时,也折射出万物互联时代,有屏皆可霸,弹窗广告“想弹就弹”,无孔不入的泛滥趋势,如此的信息时代,生活除了空气之外都是广告,显然并不美好,令人十分担忧。

  弹窗广告乱象本质是非相关信息强制推送,不仅损害了信息用户的安宁权、选择权,还因为广告牟利诱发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犯罪,进而损害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可见,整治弹窗广告,并不只是表面维护用户信息服务关联权利,更需要斩断背后的非法利益推手,即对广告行为本身进行规范与约束,对互联网广告经营权利予以必要限制,设立必要的门槛,不能让所有的软件连上互联网就能成为广告投入平台,除了禁止强制广告之外,还要在广告推送的网络载体、应用场景“划圈子”“设禁区”。如,车载导航等专业信息工具,应当禁止推送广告。

  在此基础上,完善互联网广告经营法规,提高违法成本,加强行政监管,才会事半功倍。前不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中,对广告活动中各主体的责任作了清晰划分。提出对于欺骗、误导用户点击广告的行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应该说是很好的办法,责任共担有利于利益链条内部形成制约,倒逼规范广告推送行为,是有益的尝试。(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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