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钻”混淆“五星”,这样的快钱赚不得
2022-09-20 09:15:15
作者:然 玉
“五钻”“五星”傻傻分不清楚,与其说是消费者疏忽大意,不如说是平台有自己的“小算盘”。在很多在线旅游网站内,相关的筛选条件和下拉菜单设置,都煞费苦心地把“星级酒店”“钻级酒店”混为一谈、混合售卖。其刻意误导的意味,不言自明。而考虑到OTA平台在酒店预订业务上的巨大市场占有率,如此公然的、大范围的“舞弊”行径,危害更是不可谓不深远。这种建立在信息污染和不当诱导基础上的商业模式,有失诚信、极不体面。
针对酒店的评价权,是一种开放性的权利,而并不是专属、特许的,其发端乃是公众的言论权、表达权。有鉴于此,OTA平台当然也可以对酒店给出自己的评价并通过“钻石”多少的形式进行分级量化。但这种自发创造、自成一体的钻级评定体系,理应区分于经典的“星级饭店评定体系”。这其中的道理很简单,后者是由行业协会主体负责执行、具有深厚信誉沉淀和广泛公众认受度的。在此前提下,“五星级酒店”的招牌,构成了显著的排他性权利。
自抬身价、自我镀金的“五钻酒店”,不是山寨胜似山寨。很多用户原以为订了五星级酒店,实则却是掉进了“五钻酒店”的坑,乘兴而来,往往只能败兴而归。从终端反馈来看,OTA平台评定的“五钻酒店”可信度极低、踩雷率极高,基本不具备消费参考意义。这一局面,实则不难理解。毕竟,酒店评定远非想象中那么简单,先要有一套全方位的“软硬件指标”,更要有专业的团队实地验收——对主营线上预订业务的网站来说,显然是不具备这一切的。
包括OTA平台在内,电子商务领域的商品或服务“评定”逻辑,最主要的依据,其实就是消费者的反馈,比如说购物网站的“五星好评”等。只是,需要厘清的是,酒店业务的评定,远比评价一个网购商品要复杂得多。有限的、零碎的、主观化的个人消费经验,未必支撑得起来。除此以外也应该看到,在“水军刷分”大行其道以及平台“竞价排名”“付费评级”传统根深蒂固的大背景下,OTA的“五钻级酒店”更是形同儿戏,毫无公信力。
“五钻”不是“五星”,鱼目混珠的行业生态内,消费者理当擦亮眼睛,而作为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有关平台同样应该珍惜羽翼。饮鸩止渴般挖坑赚“快钱”,最终还是会不得人心。(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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