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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网红盐”成为新的割韭菜套路

2022-09-19 12:15:15

作者:史洪举

  黎青 作

  一袋400克的食用精盐价格在3元左右,但近来在网络上,各类“网红”进口盐打破了人们对盐的认知,喜马拉雅粉盐、波斯蓝盐、美国夏威夷黑盐、法国灰盐、盐之花……除了包装精美,形形色色,以原产地为“卖点”,这些盐的价格更贵得惊人。例如一瓶425克的美国夏威夷黑盐售价为169元,与普通袋装食用盐相比要贵了50多倍。(9月18日《北京青年报》)

  食盐不过是最常见、最普通却又家家户户都离不开的调味品。正由于其既普通又属于必需品,相关部门对食盐有着较为严格的标准要求。如根据《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食盐不再允许添加除碘以外的营养强化剂。虽然食盐的来源不同,在营养成分和价值上却没什么大差别,至于钙、铁等矿物质,通过吃盐来摄入是不靠谱的。也就是说,食盐只是普通的食品或食品添加剂,不是保健品。

  那么,那些文案优美,有着神秘传奇色彩的“网红盐”,是否就一定属于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产品呢?答案是否定的。在取消食盐专卖专营后,其只是一种普通的商品,只要符合条件的商家都可生产经营。因而,市场经济条件下,就应允许生产经营普通的食盐,也应允许生产经营价格较高的稀缺盐。

  其实,这就像市场上的饮用水一样,既有1元钱1瓶的水,也有几元钱甚至几十元钱的高档水。只要标注清晰明确,不存在虚假宣传或者诱导、误导消费者的情形,没有危害食品安全的情形,都应许可其存在,由消费者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喜好自主选择。当然,需要防范的是一些“网红盐”在营销时打擦边球,诱导消费者。如商家可能在文案中宣称“网红盐”的产地独特、来源稀缺、纯天然无污染、富含矿物质和微量元素。这样就容易给消费者带来误导,让不明就里的消费者误以为“网红盐”有利于人体健康,属于保健品甚至是“神仙盐”。

  也就是说,如果生产经营者客观、如实地对“网红盐”进行标注,不存在诱导、误导情形,不会让消费者产生其属于保健品的错误认识,即便价格较高,也应予以包容。要是存在虚假宣传等情形,则应依法惩处。监管部门既应强化监管,严查违规营销、欺诈诱导等违法行为,还应注重宣传科普,让更多人知晓“网红盐”与普通食盐的功能并无二致,进而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避免“网红盐”成为新的割韭菜工具。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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