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共享单车“洗脸”,护好城市脸面
2022-08-26 09:53:47
作者:冯海宁

黎青 作
据央广网近日报道,深圳市司法局召开线上征求意见会,就政府规章《〈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实施办法》听取公众意见。《实施办法》将对共享单车的投放、维护和终止运营做出严格要求,其中擅自张贴、涂写、刻画共享单车,拟按每辆200元予以罚款。
共享单车已经成为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主要工具之一。然而在不少城市,共享单车变成了小广告“牛皮癣”的新“宿主”。尽管共享单车企业运营维护部门发现后会对这类小广告进行清理,但清理过后还会出现,甚至清理赶不上张贴的速度。还有一些无聊之人对共享单车乱涂乱画。不管是乱贴小广告,还是乱涂乱画,都造成多种不良影响:其一,影响共享单车企业形象;其二,影响消费者使用体验效果;其三,影响市容环境乃至城市形象。
对此,深圳市拟以政府规章的形式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上擅自张贴、涂写、刻画。这对小广告张贴者、乱涂乱画者都是精准而严厉的处罚,即违规者要付出较大代价——每辆罚200元代价不低。
这种处罚规定,不只是维护了城市的“脸面”——市容环境乃至城市形象,同时还为市民创造了无污染的共享单车消费环境,更为共享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护航。共享单车作为“共享家族”的主要成员和成功代表,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共享经济。当深圳以专门罚则为共享单车“洗脸”,等于维护了共享经济的形象。
希望所有城市或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或者充分利用现有法律工具,对在共享单车上张贴小广告、乱涂乱画等行为坚决说“不”。这既考验城市治理精细度,也是对城市治理耐力的锻炼。不过,由于共享单车上的小广告呈现隐蔽性更强的特点;加之共享单车数量多流动性大,对乱涂乱画行为现场取证难,即便有相应的制度作为处罚依据,若要做到违法必究仍然难度不小,这既需要通过增加摄像头进行取证,也需要鼓励公众积极举报,还需要与共享单车企业密切协作。
如果说此前主要是共享单车企业对破坏共享单车形象采取行动,而今城市拟以制度之力加入治理行列,这是共享单车、共享经济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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