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图评 > 正文

打破“潜规则”

2022-06-21 16:45:09

作者:苑广阔

打破“潜规则”

黎青/绘

  网上买了电影票因为遇到急事无法按时观影,或者买票时选错了观影时间,而当你想要退票或者改签时,却被告知“不退不改”。日前,济南市槐荫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驳回电影城的诉讼请求,维持了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电影城的处罚决定。电影城提起上诉,济南中院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6月20日《北京青年报》)

  应该说,不管是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电影城的行政处罚,还是法院在审理以后作出的最终判决,都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电影票一旦售出“不退不改”的市场“潜规则”,确实到了该改改的时候了。就本案来说,电影城单方设置退改签格式合同条款,关闭退票与改签程序,观众被迫同意其“购票后不能再退票与改签”的条款后,方能继续在售票网站上购买电影票,已经构成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属于无效条款。

  当然,打破不退不改“潜规则”的同时,也要注意平衡电影院方面的利益,避免一些消费者滥用“退改签”权益。之于此,经营者可以向消费者收取一定的退改签费用,综合考虑退改签电影票时间的早晚等,制定并施行差异化的收费标准,而非一刀切地拒绝“退改签”,将经营风险转移到消费者身上。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舜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