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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拐骗儿童量刑幅度应提上日程

2022-06-16 14:39:30

作者:陈广江

  6月14日,电影《亲爱的》原型之一孙海洋在网上晒出一份检方的量刑建议书,孙卓被拐案的嫌疑人吴某龙被建议判处5年有期徒刑,引发网友关注。6月15日,孙海洋告诉媒体记者,他认为对嫌疑人的量刑建议过轻,并准备对嫌疑人提起民事诉讼,索赔500万元以示惩戒。(6月15日极目新闻)

  人贩子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孙卓案就很难画上句号。然而,主犯吴某龙仅被建议量刑5年,另一名涉嫌窝藏、包庇罪的嫌疑人吴某光,检察院给出了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一时间,量刑建议饱受质疑,“太轻”的声音响彻网络。

  量刑建议为何如此之“轻”?其实,这牵涉到罪名适用的问题。建议书说得明白,吴某龙触犯的是刑法中的拐骗儿童罪,而非拐卖儿童罪。拐骗和拐卖,虽一字之差,但这两个罪名在犯罪目的、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诸多区别。以量刑为例,拐骗儿童罪最高可判五年,而拐卖儿童罪量刑五年起步,最高可判死刑。

  意外、失望之余,孙海洋咨询律师后得知,检方也是依法建议量刑,因为警方没有查到吴某龙存在拐卖的罪行,只是确认了拐骗罪行,根据现有法律只能如此量刑。而刑事指控以证据为核心,检方建议量刑5年已是拐骗儿童罪的最高刑罚,无需苛责。

  尽管如此,孙卓一家及公众依旧意难平。拐走一个孩子,必然给父母及家庭造成巨大伤害,犯罪性质和社会影响都非常恶劣。量刑过轻,既难以对犯罪嫌疑人产生震慑,也不符合公众朴素的正义观。

  对受害家庭来说,拐骗和拐卖所造成的巨大伤害和严重后果是一样的。有律师就认为,拐卖儿童罪不分拐骗和拐卖,只要拐骗之后孩子被卖,都应算在拐卖儿童范畴。孙海洋也称,想联合人大代表推动立法,增加对拐卖妇女儿童的惩处力度。从司法实践看,依法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这个基调,这些年来从未改变。为更好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通过立法提高拐骗儿童罪的量刑幅度,也应提上议事日程。

  当然,舆论不应干预司法乃至“绑架”司法,但如何让公众在每一个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也是不可回避的司法课题。越是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越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独立办案,加强公检法之间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并结合案件实际进行释法说理,实现公平正义。

  人贩子要为其罪行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经济代价,这条罪恶链上的每一环也不能放过。“孩子被拐卖后,怎么上的户口,怎么入的学,这期间的相关人员该负什么责任,我也会追究。”孙海洋所追究的问题,也是一道不可回避的必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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