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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最严算法”管员工还需细化管理标准

2022-02-16 10:27:16

作者:何勇

  □何勇

  禁止“最严算法”考核、遏制“以罚代管”、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日前,上海市总工会协同市人社局等七部门共同出台《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2月15日《工人日报》)

  灵活就业已经成为重要的新就业形态。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达到2亿人。这段时间,不少“双一流”高校陆续发布的2021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也显示,“灵活就业”成了非常有存在感的一项数据。比如,南京大学2021年本科毕业生中,灵活就业人数为218人,占比7.01%;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2021届本科毕业生灵活就业人数为241人,占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7.57%。

  与此同时,灵活就业劳动者权益保护却一直比较滞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保障一直存在巨大短板。2020年9月,《外卖骑手,困在系统里》一文刷屏朋友圈,其中提到了外卖骑手在所谓“最严算法”“以罚代管”的驱动下,每单送餐时长被日益压缩,导致外卖骑手为了利益忽视安全风险,引发了广大网友对外卖平台派单不合理的声讨。

  从表面上看,“最严算法”“以罚代管”在不断压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实质上是互联网平台企业躲在“最严算法”考核、“以罚代管”机制背后闷声发大财,将一切矛盾和冲突转嫁给了商家、劳动者和消费者。上海市这次明确规定禁止“最严算法”考核、遏制“以罚代管”等,既是对互联网企业一味追逐经济利益的纠偏,也是在补齐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的短板,可以让他们在赚钱的同时能得到更多的喘息时间。

  不过,实现高质量就业,仅仅笼统规定禁止“最严算法”考核、遏制“以罚代管”等,不足以充分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权益,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标准。

  “最严算法”“以罚代管”的标准是什么?谁来认定“最严算法”考核、“以罚代管”机制?互联网平台企业存在“最严算法”考核、“以罚代管”机制又该如何处理和解决?如果这些问题没有标准和答案,那么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也就无从谈起。因此,补齐灵活就业群体的权益保障短板,相关部门应当在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劳动者、商家和消费者意见的基础上,尽快明确和细化“最严算法”等相关标准,为监管执法、企业管理和劳动者维权提供依据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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