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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保障房“变脸”需要打出组合拳

2021-12-24 06:51:03

作者:舒爱民


黎青 作

  □舒爱民

  近期,全国多起保障房违规转租转借行为遭查处。记者调查发现,本应是解决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问题的保障房,却频现违规转租转借、长期空置等情况。部分享受政策红利者当起“二房东”,将保障房高价转租,有的甚至开起麻将馆、按摩店。(12月23日《经济参考报》)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或者人群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公租房等构成。现实中,许多保障性住房居然玩起了“变脸”,有的被私自出租转租,成为住户谋利的工具;有的被私自改装维修,完全不是原来的模样;有的改变了住房属性和用途,变成了门店、工厂;有的已经不再符合居住条件者,却“赖着不走”“死活不搬”;有的被住户当做了私有财产,擅自出售变现……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保障房玩“变脸”,折射出某些人的无底线,他们坐享政策红利而不珍惜,还要以此为资本变相获利,既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也剥夺了其他需求者的权益,属于典型的以公谋私,必须予以严肃整治和坚决打击。如何开展整治打击、确保取得成效,考验着管理部门的智慧和勇气。一方面,要开展细致深入的核查,全面准确掌握房情,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标准,重新进行资格审定和入住审验,杜绝“虚假户”“人情户”“空挂户”等等“不速之客”。同时要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畅通进出管道,不搞“一住定终身”,杜绝“一人住房六亲得利”,让真正存在住房困难的刚需人员入住受益。另一方面,要采取多种手段及时纠正、坚决打击保障房“变脸”行为。通过政策宣传、法制教育和知识传导,引导居住者自觉遵守政策法规,遵照房屋管理规定要求,不搞自选动作,不搞以房谋私。对于那些私自“变脸”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于情节严重和仍不悔改者,依法依规予以打击和处理,不仅要取消住房分配资格,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只有这样,才能让保障房回归公共福利属性,让政策红利在阳光下惠及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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