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口”可逃,法网难逃
2021-10-25 07:45:22
作者:张涛
10月23日,北京大兴警方接报警称,有游客在北京野生动物园内违反游园规定,自行下车擅闯白虎展区,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经警方依法调查取证,目前行为人江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10月24日中国新闻网)
老虎对于人类的危险性,不言而喻。2016年7月23日,两名游客在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东北虎园内自驾游览时,擅自在猛兽区下车,结果被老虎袭击,导致一死一伤。如今,这位擅闯白虎展区的游客,不由让人替他捏了一把汗。
所幸,由于触发展区内安全防护装置,加上现场工作人员及时的全力施救,闯入者没有受伤。据北京野生动物园微博发布的声明称,展区内的动物在工作人员驱离后退出展区,安全返回兽舍。闯入者被当地警方送往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后,目前正在接受调查。
此次突发事件中,北京野生动物园方面的安全保护和应急处置值得称道。首先,展区内有多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其中一道隐蔽式装置起到了关键的防护作用,使闯入者与动物之间始终没有发生实质性接触。其次,园方迅速启动安全应急预案,采取食物引诱、投掷鞭炮等方式将动物从展区内驱离,为施救工作赢得了时间和空间。不过,遏制野生动物园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游客人身财产安全,除了动物园的努力外,更需要游客恪守规则。
不只是北京,近年来多地发生游客不遵守游览规定引发的安全事故。2015年,一名游客在河北秦皇岛野生动物园参观时擅自下车,被老虎咬伤后死亡;2017年,一名男子在宁波雅戈尔野生动物园遭老虎袭击,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少数游客心存侥幸心理,在野生动物园“撒野”,不仅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更是对他人生命的不负责任,很可能将前来营救的工作人员和其他游客置于危险之中。此外,老虎在袭击过人类后,往往会激发起野性,变得更危险。因此,一旦擅闯者被老虎咬死,肇事的老虎也会被处死,可谓两败俱伤。
通常,扰乱公共秩序会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北京大兴警方对于擅闯白虎展区的江某,采取的是“刑拘”而非“行拘”。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显然,在警方看来,江某自行下车擅闯白虎展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其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程度已经够得上刑事处罚,遂对其依法刑事拘留。
江某擅闯白虎展区的动机,我们尚不得而知。但无论如何,都不能违反游园规定,拿公共秩序和生命安全开玩笑。尽管幸运地从虎口脱险,但江某却逃不脱法律的制裁。这无论对于江某,还是对于广大公众来说,都是一堂警示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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