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陋不堪的“美容贷”
2021-09-29 09:24:53
作者:史洪举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公告称,一些“美容贷”广告以低息甚至无息吸引青年,诱导超前消费、超高消费,涉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造成不良影响。为此,广电总局决定,自即日起,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平台一律停止播出“美容贷”及类似广告。(9月28日新华网)
诸如“校园贷”“套路贷”“培训贷”等等,无不是打着光鲜亮丽的旗号,诱导消费者过度消费,进而无节制地借贷。如今,“美容贷”广告又盯上了年轻群体,想方设法掏空其钱包。对此,全面停止播出类似广告,无疑是避免消费者被收割的有益监管措施。
据统计,2021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的美容美发类投诉为16459件,其中一类突出问题就是诱导消费者办理美容网贷。这些提供“美容贷”的机构或平台,打着“先美丽,后买单”“0利息0首付变美丽”等诱惑噱头,吸引了不少想变美却囊中羞涩的消费者。虽然广告强调低息甚至无息,但实际却是赤裸裸的高利贷,有的利率超过30%。
而且很多“美容贷”广告天然带有欺骗性质,甚至刻意制造容貌焦虑。如一些广告宣传“长得好才能嫁得好”“整形整得好可以少奋斗多少年”等理念,甚至将容貌不佳与“低能”“懒惰”“贫穷”等负面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或者将容貌出众与“高素质”“勤奋”“成功”等积极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
先制造容貌焦虑,在消费者上钩后又诱导其通过网贷来支付美容费用的做法存在诸多违法之处。所谓“长得好才能嫁得好”成功案例未必有真实事例作为支撑,而可能是凭空杜撰,这样的宣传用语就涉嫌虚假广告。颜值决定一切的宣传导向也涉嫌侵害公序良俗,妨碍公共秩序。至于打着低息、无息旗号诱导消费者签订网贷合同的行为,其欺诈行为对消费者不具有合同效力,且年利率超过15%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这些网贷机构是否具有金融从业资质也令人怀疑。要知道,不具有从业资质而进行网络放贷的行为也涉嫌行政违法。
由此可见,看似高大上的“美容贷”广告,从头到尾都处于违法边缘。与其说是广告,不如说是商家刻意制造的“美丽陷阱”,是无底线对缺乏社会经验年轻消费者洗脑、收割的套路。故监管部门一刀切地叫停“美容贷”广告既正当又必要。这将最大程度地净化美容市场,避免缺乏社会经验的消费者被掏空钱包、为虚无缥缈的“美丽陷阱”缴纳智商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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