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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引发电动车火灾,房东担责具有警示意义

2021-09-27 14: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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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0日,通州一小区居民楼3层因电动自行车室内充电引发火灾,事故造成5层5名住户死亡。事发后,电动自行车火灾肇事者已被通州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于事故后的责任承担问题,记者梳理最近类似案件的裁判文书发现,若火灾系改装电动车后引发会从重处罚,出租屋的房主也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9月26日《北京青年报》)

  随着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充电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恶性事件频频发生,国家层面不断出台政策法规,来加大处罚力度。就北京市通州区发生的这起重大公共安全事故而言,警方已对肇事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将在很大程度上警示那些依然怀有侥幸心理的人。若一意孤行而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话,必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电动自行车虽小,但如果管理不到位的话,一旦引发火灾,除肇事人受到严惩外,所有权人即房屋出租者,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记者梳理的近几年室内火灾多起案例判罚来看,不少房东因失职失责,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媒体对房东刑事判罚的舆论宣传,可谓是一场普法“及时雨”,具有很强的导向意义。一直以来,在不少出租屋房东看来,不管是国家出台的系列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问题,还是今年8月1日起施行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包括所有的罚则,都是针对电动车使用者的,与房东无关。对出租屋房东判罚实刑,无疑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自行车“进楼入户”,导致火灾,作为出租屋房主,同样脱不开干系,也要承担相应法律连带责任。

  惩罚只是手段,教育才是目的。出租屋的房东们要知道,自己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责,若发现有火灾隐患,或者承租人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切实履行各项消防职责,更好地保障承租人的生命健康安全。 (木须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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