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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平台抽成比例,不妨先协商起来

2021-09-03 14:45:12

作者:木须虫

  □木须虫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正越来越受到各方关注。8月18日,在国新办举办的《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例行吹风会上,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要求网约车平台企业规范自主定价行为,降低过高的抽成比例,设定抽成比例上限,同时保障网约车司机的休息权。这一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如何通过规范平台权利义务以保障网约车司机的劳动权益?(9月2日《工人日报》)

  乘客吐槽网约车打车贵、司机抱怨平台抽成高,说到底还是围绕着网约车定价与分配的利益博弈。正因为各自利益立场所致,三方无论是吐槽、抱怨抑或是平台的回应说明,都不免陷入情绪化的陷阱,面临着公信力的危机。

  问题的关键在于,网约车的定价与分配,事涉多方利益,费怎么收、成怎么抽,标准高低、比例多少或许是次要的,核心的是各方的权利,尤其是标准与规则制定的话语权、参与权不可或缺。如果相关联方游离在外,无法消弭争议、形成共识于前,就算定价与提成再合理,都不足以回应质疑、赢得理解。更何况,相对于司机与消费者,互联网平台处在强势地位,单方制定价格标准与提成规则,无论如何都跳不出“利益利己”瓜田李下的嫌疑,甚至可能走向单方的市场垄断。

  针对平台抽成规则问题,国家8部门出台的《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开出了“药方”:企业制定修订平台进入退出、订单分配、计件单价、抽成比例、报酬构成及支付、工作时间、奖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充分听取工会或劳动者代表的意见建议,将结果公示并告知劳动者,即通过劳资协商来制定规则。

  不过,强化新业态劳资协商,更宜把握关键,化繁为简。新业态的特色与重点是平台,数量通常都比较有限,让他们在处理劳资关系、制定劳资规则时,愿协商、必协商,牵住牛鼻子,才会事半功倍。因此,更优的做法,还是将平台的劳资协商纳入行政监管,固化平台主动协商的责任,对协商给予指导、监督、服务,实行有度有效的行政干预。

  如,明确平台涉及行业计件单价、抽成比例、劳动定额、劳动保护、奖惩制度等与劳动者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与规则的制定,都必须履行必要的协商程序,经协商后方为有效;制定并明确平台开展劳资协商的办法与程序;配套平台劳资协商指导责任与监督规程等。

  网约车平台的抽成问题,社会关注度高,不妨将其作为引导劳资协商的突破口,先行先试,在合理确定抽成规则的同时,积累经验,完善机制,带动平台业态的权利自治,更好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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