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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女乘客被保安拖拽,谁在“逾界”?

2021-09-02 16:02:44

作者:□戴先任

  □戴先任

  9月1日,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地铁分局获悉,警方已介入处理西安地铁内女乘客被保安拖拽下车一事。西安地铁方面也回应称,“涉事方报警了”。此外,媒体注意到,针对该事件,交通运输部官方微博9月1日上午回应网友评论称,“已上报该事件,正在处理。”(详见本报今日16版)

  涉事女乘客被身穿地铁安保服的工作人员强行拖拽出车厢,致该女子身体大面积裸露,个人物品散落一地。这一幕被现场乘客拍摄成了视频,在网络上疯传,引发网友热议。据西安地铁运营分公司称,涉事女乘客与其他乘客发生口角,其不停辱骂身边乘客并产生肢体冲突,严重影响乘车秩序。为确保地铁行车安全,车站工作人员才会试图将她带离车厢。

  如果西安地铁的回复属实,涉事女乘客扰乱地铁秩序,那她的行为就涉嫌违法。根据《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乘客禁止有大声喧哗等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安全的行为。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地铁秩序的,可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但问题在于,涉事女乘客的问题,并不能掩盖安保人员行为的不合理。西安地铁方面的安保人员只是一般的工作人员,不是警察,没有对涉事乘客强行带离现场的权力。在对引发突发性事件、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人进行劝离无效后,采取强行驱散、强行带离现场的行政强制措施,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权力,而地铁安保人员却直接将涉事女乘客强行带离现场,逾越了权力边界,是一种“越俎代庖”。就算是警方到场,面对此种情形,也要谨慎动用警权,比如被执法对象穿着较少,又是在公共场所,处置时就要更为谨慎、审慎,要避免因为强行带离造成女子隐私暴露等问题。

  在这起事件中,地铁安保人员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及时报警,交由公安机关处置。地铁安保人员遇到此类事件,应该有的是劝阻等被动行为,而不能“主动出击”。

  这一事件处置得当,本可能成为不文明现象的“负面样本”警示社会,而涉事地铁安保人员处置不当,让事件“反转”,成了另一种“负面样本”,给公共场所管理者敲响了警钟。

  对涉事女乘客可能存在的扰乱地铁秩序的行为,相关部门在查实后,要依法依规处理;对地铁安保人员“野蛮粗暴”的强制带离行为,涉事女乘客如果觉得受到了侵犯,也可以通过投诉、举报、起诉等合法手段维权。要回归法治渠道解决问题,不管是个人的,还是公共场所管理者甚至执法者的各种不文明行为、“逾权”行为,才会越来越少。

  舆论对于这一事件高度关切,因为这一事件涉及公共场所中个人与公共场所管理者的“行为边界”问题。个人有“行为边界”,不能逾界,公共场所管理者也有“行为边界”,同样不能逾界,首先要划清“权力边界”,还要各自守好自己的“行为边界”,对“逾界”者也要依法依规予以相应惩治,这样才能保护好每个人的切身权益,才能维护好公共秩序、法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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