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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标准,就该不厌其“烦”

2021-03-23 08:34:17

作者:张国栋

  国家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于日前发布《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这是我国首部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餐食烹饪、外卖包装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3月22日《北京日报》)

  可以认为,这是国家为加强食品安全全程控制,促进餐食烹饪、外卖包装等方面更加规范有效的又一制度性安排,既是出于适应新形势,也是为解决老问题使然,从而护航消费者“舌尖安全”,助力“健康中国”。

  虽然这些年,针对餐食烹饪、外卖包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有关部门一直在努力,不断提出新要求、新方案,但或因缺乏系统性,流于一些“零打碎敲”,或因不具可操作,只是“看上去挺美”等,致使相关领域依然问题不少。

  此次总结过去成功经验,同时与时俱进赋予新内涵,并且以国家标准的形式固化下来,既填了一个空白,给生产经营者戴上了“紧箍咒”,也有利于社会各方监督管理,后续效果令人期许。

  一方面,针对时下大部分餐馆并没有在外卖上标注建议食用时限问题,国标首次做出明确要求,鼓励使用外卖包装封签,鼓励外卖派送食品在容器或包装上标注食用时限,并提醒消费者收到后尽快食用。

  同时,除了外卖包装和配送,还规定了餐饮服务活动中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和餐(饮)具、食品容器及工具清洗、消毒等环节场所、设施、设备、人员的食品安全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比如,餐饮服务经营者在食品原料加工前应洗净,禽蛋使用前应清洁外壳,经过初加工的易腐食品应及时使用或冷藏。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直接入口易腐食品的冷却和分装、分切等操作应在专间内进行。加工围边、盘花等的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等等,这相比既往,即便不是面面俱到、包罗万象,起码也是够全面、够详细,只要严格执行、落到实处,就是食品安全的希望所在。

  或许有人会认为,一部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类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就有这么多“说法”,并且对相关各方都提出了许多具体而详细的要求,这是否显得有些烦琐甚至可能矫枉过正了?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笔者看来,食安无小事,枝叶总关情。食安标准就该不厌其“烦”、不厌其细。也只有不厌其“烦”、不厌其细,相关各方才能进一步提高认识、多一些责任和防范意识、多一些具体而微又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从而拾遗补缺,为餐食烹饪、外卖包装等撑起安全的“保护伞”、筑起可靠的“防火墙”。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其实,包括保障食品安全在内许多类似这样“全而细”的标准规范,并非什么“烦”,而是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精准施策,有的放矢,是对各方负责,旨在防患于未然,以争取最大的“公约数”。从这一意义看,相关标准规范就不仅应该不厌其“烦”,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新问题的出现,还需要进一步加以补充和完善。(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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