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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货”新定义?

2021-03-18 13:26:01

作者:丁慎毅


黎青/绘

  近日,有媒体在某购物平台上采购了1000本书籍,但是到货后却发现仅收到了574本,并且在经过多方鉴别后发现其中507本为盗版书。在与平台店铺和客服进行投诉后,店铺客服多会称“不喜欢可以选择退货”,而所谓的“假一赔十”也都被客服拒绝。平台一位客服专员表示:“打假部门判定盗版图书不是假货。”(3月17日财经网)

  盗版书就是确凿无疑的假冒伪劣产品。它以低廉的价格,较大的折扣,非法的运营扰乱了图书市场秩序,侵害了原作者和消费者的利益,还给正规的图书出版行业带来了巨大冲击。近些年,有关部门不断加大打击盗版的力度,破获了一批又一批案件,但盗版活动仍屡禁不止、盗版书仍很猖獗。特别是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水平的发展和渠道的多元延伸,盗版行为也变得更加隐蔽和多样。

  司法部门要尽快推进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而对于售卖盗版书的电商平台,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版权监管和侵权惩处力度。对于恶意不整改的,可建立信用“黑名单”制度等,完善整体惩罚体系。平台则要明确版权监管责任和配合调查义务,加强对商家资质及上架商品的审核,从源头解决问题,避免侵权图书的上架销售,建立健全处理侵权投诉处理机制,更好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丁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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