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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店一面”

2021-03-15 09:54:23

作者:江德斌


黎青/绘

  大街小巷的牌匾标识设计风格将不再“一刀切”,而是既要保持特色也要保持协调。3月12日上午召开的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审议。条例草案二审稿提出,连锁经营企业可以沿用同一品牌的设计风格和色调设置牌匾标识。(3月13日《北京日报》)

  城市以人为本,各类人群有着不同的消费需求,商家亦有千差万别的经营策略,每一类消费者都有对应服务的商家,就形成了繁华热闹的人间烟火。正所谓,参差多态方为美,商业经营业态本就多种多样,店招也该多姿多彩才是,如果将餐饮、美发、汽修、服装等店招统一标准,那就模糊了店铺的特质,令消费者难以辨识。

  如今,部分地方管理者做事简单粗暴,又缺乏审美情趣,强制店铺统一招牌,不仅单调乏味,令人厌烦,亦干扰商家自主经营,影响到商业发展,甚或闹出“黑白招牌一条街”式的笑话,最终不得不重新整改,严重浪费资源。这是行政之手过度干预的结果,盲目追求形式统一,忽视了市场的差异性、多元化需求,不利于市场健康发展,因此立法目的就是限制权力,遏止乱干预市场的冲动,让商家拥有设计店招的自主权。北京立法要求避免“千店一面”,乃是对“一刀切”式管理的纠偏,将店铺牌匾设计的主导权还给商家,以回归参差多态之美。 (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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