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做人,诚信做事,共建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
2021-03-01 22:40:43
作者:吕娜
日前,古田高铁北站派出所民警在购票窗口发现一名女乘客使用护照本,购买了一张开往上海虹桥的高铁票。此行为立即引起了他们的警觉,随后工作人员通过对比古田法院提供的失信被执行人临控名单,发现该女乘客系失信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
原来该女子因有未履行债务于2019年被古田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而限制高消费。这就是被老百姓们俗称的“老赖”。而来自最高法的数据称,全国法院每年新收执行案件中,70%以上有财产债务人不主动履行,还大量存在恶意逃避执行或者暴力对抗执行等现象。
针对这些现象,为了迫使这些人还钱,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社会公布,名单中有“老赖”的名字和身份证号。根据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将被限制乘飞机、乘软卧、住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但在实际中,一些“老赖”发现,虽然不能用身份证订票、订酒店,但改用护照后,却毫无阻拦。钻了这个空子,一些“老赖”们畅通无阻,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规定也就成了一纸空文。
古语道:“人无信不立”,失信的人会丧失自己的尊严和名誉。失信人员越来越多,遵守社会公德的人越来越少,人于人之间将失去相互信任的观念,尔虞我诈的社会现象将普遍发生,不敢想象这是什么样社会局面。守信是做人的根本,没了信用,你会一无所有。而这种老赖行为已是失信在前,后又企图钻空子逃避惩罚这是错上加错。
从个人角度而言,做人以诚信为本。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首先对自己在行政和经济上有所限制,各种商业贷款,交友,出行都会严重受影响。其次会祸及子女,在家长失信的情况下,孩子可能面临不被高校录取或勒令退学、转学等局面,势必对孩子成长不利。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家长应主动积极履行判决,以免因为自己的不当行为殃及无辜的子女,影响到孩子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从社会的角度而言,治市以法律为基。老赖为一己之私,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受到利益损害的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本是最根本有效的方法,法院判决后,就应履行法院判决。然而,有些商人和企业法人代表却公然抗法,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并侵害了他人和企业与单位的经济利益。老赖的日益增多,使很多法院判决成为执行难和“空头支票”,不仅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而且严重影响法院的社会公信力,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是对法律尊严的漠视和亵渎。
如今我国正在加大诚信体系建设,积极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舆论氛围,不断提升全体公民的诚信意识。所以,诚信做人、做事应成为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流,让一切不诚信者今后很难再有立锥之地。有关部门应将“老赖”的更多信息纳入数据库中,执法部门更应加强对失信人员的排查,防止他们钻空子从而逃避惩罚。
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行为,这是对被执行人的一种约束、规制和惩戒,目的都是为了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尽早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让我们诚信做人,诚信做事,共建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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