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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啃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2021-02-25 11:33:38

作者:赵闻天下

  2月24日,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92岁老人被子孙带至农村信用社某营业厅,对其账户进行挂失,取出存款24万元并存入孙女账户被作为“强行啃老”典型案例发布。最高法指出,本案体现了反对子女“强行啃老”的价值导向。老年人由于身体状况、行动能力等原因,往往难以有效管理、处分自有财产,在此情况下,子女更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父母的财产权益。(2月24日中国新闻网)

  所谓“啃老族”,是指由于种种原因在成年之后仍“吃定”父母的人。两年前,“啃老”一族刚在媒体上露面的时候,以为“啃老”现象不过是少数子女一时的意气用事。没想到,两年过去,“啃老族”还真成了气候,队伍有越来越壮大之势。有研究表明,我国有65%以上的家庭存在“老养小”现象,有30%左右的成年人基本靠父母供养;从失业“啃老”到买房“啃老”,“啃老”一族渐成社会病。

  要进一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一方面需要基层的社区服务机构对老年人多一些关爱,及时了解辖区内老年人的家庭状况,让社区服务人员、志愿者主动为需要帮助的老年人提供帮助;另一方面更需要老年人自己更新观念。俗话说“儿孙自有儿孙福”,别老惯着孩子,尤其是那些老大不小的“熊孩子”,对他们狠一点,其实是在帮助他们早日自强、自立。

  同时,年轻人自身的努力必不可少。社会各界应关心引导“啃老族”,帮助他们勇敢面对困难,增强生活信心。比如,成立相关机构对“啃老族”进行职业教育、就业心理辅导等,让啃老群体以健康心态找准定位,掌握一技之长,尽快融入到社会中去。也要整合社会资源,更加重视教育和职业培训,改革高校专业设置,使年轻人的知识结构与市场需求相匹配。还应在初、高中乃至大学阶段增加职业生涯设计课程,增加对就业的认识,鼓励年轻人自强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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