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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入职2小时猝死敲警钟 入职体检应成刚性要求

2021-02-23 09:15:21

作者:丁慎毅

  公司因急于用工,加急招聘的工人当天晚上就入职到岗,没想到仅上岗2个小时后就意外倒地猝死。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公司则认为员工仅到岗2小时,仍在“试工阶段”,只能从人道主义角度给予适当补偿。最终在调解员的调解下,死者家属愿积极协助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同时公司也一次性支付人道主义补偿款。(2月22日《北京青年报》)

  对于健康体检,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没有要求企业对入职员工上岗健康体检的要求,目前只有2017年实施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

  其实,从员工利益和企业利益出发,不管是常规就业还是灵活就业,都应该把体检情况作为一项入职要求。比如这家企业,受疫情影响,公司营业收入明显减少,维持下去都相当困难,如今连房租都交不起了,小微企业遇到这样的情况必然会压力很大,更不必说年轻人猝死对整个家庭带来的伤痛。

  当然,把入职体检作为刚性要求,可能会引发一些用人单位的用人歧视,本来员工检查出的病情与工作岗位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有些企业也以此为借口拒绝聘用。但这样的问题并非无解,同样可以用法律制度来做相应约束,比起猝死悲剧来说,这不应该是不体检的理由,各地不妨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先行探索。(来源: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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