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高空坠物,避免飞来横祸
2020-12-25 14:44:07
作者:贝壳
日前,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接到报警称,在小南街某小区又发生了一起高空抛物事件,坠落物竟然是一把菜刀。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处置,在该小区门口公交站台旁发现银色菜刀一把,现场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通过摸排走访,当天民警在小区住宅内将嫌疑人周某抓获。经查,周某与男友是小区十楼住户,周某表示自己在醉酒后因为琐事与男友争吵,为泄愤将菜刀扔出窗外,菜刀掉落至小区附近公交车站顶棚,弹至地面,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周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央视财经)
新闻中的周某将菜刀扔出窗外,这是极不负责任的危险行为。在近年来,高空坠物的事情屡屡发生,高空坠物危害大,难预判,又缺乏一定的约束和追责,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如今,城市里高楼林立,人员密集,极易发生高空坠物的危险情况。所以,作为城市里的一员,我们必须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提升道德素养,规范自身行为,做到不伤人不害己。
为了严厉打击高空坠物这种不负责任的危险行为,最高法也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根据这份意见,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其中意见规定,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可见,国家已经从法律的层面禁止高空抛物的恶劣行为,也希望居住在高层的居民能够提高道德防范意识,注重自身品德修养,杜绝高空坠物伤人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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