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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音车厢”的设置经得起推敲吗

2020-12-23 20:52:43

作者:李琨

  今天起,旅客通过铁路12306网站、手机App、自动售票机等渠道购买京沪高铁、成渝高铁指定车次车票时,可根据系统提示自愿选择购买“静音车厢”车票,“静音车厢”设在3号车厢(二等座车)。同时,乘坐静音车厢需遵守静音约定。(12月23日 人民日报)

  旅途中的噪音总是给人带来不好的体验,交通工具本身不可避免的噪声、一些缺乏公共意识乘客的大声喧哗、设备外放、小孩的哭闹……意识到这些噪声带来的负面影响并有意解决问题固然是好事,然而,“静音车厢”的设置经得起推敲吗?

  首先,浏览 “静音”约定,我们可以得出对于“静音”的具体几方面的定义:保持安静,避免儿童喧哗、设备外放、交谈通话。可是这些约定难道不是乘坐公共交通的每一位有公共意识的乘客所默认遵守的道德约定吗?如果按照这样的“静音”定义,一个文明社会的所有车厢都应该是“静音”的。绝大多数人都能在公共场所室内自觉控制音量,却忽视了公共交通设施也是公共所在的事实。车厢内不可大声外放、喧哗、交谈,可以在车厢连接处或是设置好的区域进行。我们真正应该设置的是一个允许这些活动喧闹的区域,而不是将“静音车厢”独立出来,作为一个无声的特例。

  就像餐厅划出一个无烟区,则等于默认无烟区外吸烟是被允许的。高铁独立的“静音车厢”的设置给公众一种错觉,就像所有饭店都应该禁烟一样。高铁这么做给人一个错觉,旅客在非“静音车厢”可以大声聊天、播放音乐,任由孩子哭闹,不必有任何的道德压力,不必为打扰到他人感到不妥与抱歉。“静音车厢”的单独设置,仿佛默认了不愿受噪音打扰的乘客是少数,是特殊;吵吵闹闹,允许各种必要或必要的噪声存在的乘客才是普遍的大多数。这样的划分默认吵闹、外放才是主流行为,安静乘车才是特殊需求。

  “静音车厢”只是初设,数量十分有限,那么在非“静音车厢”里,如果有人外放设备音响,大声通话,激烈交谈,他人还有权力制止吗?会不会被那些发出噪声的人回怼:“你为什么不买“静音车厢”的票?”

  ​再者,目前出台的“静音”约定,也只是约定。约定没有实在的约束力,就算违反了约定,也不会有实质性的措施处理或惩罚。那么,就算在“静音车厢”里,又如何保证“静音车厢”的乘客对约定的严格遵守?如果还是有人故意制造噪音呢?以约定为根据的简单言语劝阻想要让问题得到实在的解决,需要有约束力、一定的强制力的规定条文出台。比如制造噪音不听劝阻的乘客将被强制下车,未遵守规定的乘客限制其6个月内不允许再次购买“静音车厢”车票,为“静音车厢”安装隔音挡板、隔间隔板等。

  高铁出行的乘客往往是长途旅行,旅途体验十分重要。我们花费了多少努力才将交通工具本身运行时的噪音降下来,却又因人为造成的嘈杂环境而显得“白费力气”。虽然是现状下的无奈,但“静音车厢”的设置仍需三思。究竟是相对安静的车厢是公众普遍向往的乘车环境,还是嘈杂吵闹的“热闹”更被青睐?究竟是哪种环境是被少数群体所需要的?严格管理,合理设置,才配得上高铁一流的技术水准和舒适的环境,为乘客带来更好的出行体验。

  文/李琨 重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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