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上拍婚纱照,如此“美丽”要不得
2020-11-04 00:09:45
作者:李崇辉文集
首先,铁路上拍婚纱照行为是对国家法律法规的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明确禁止此类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对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的,铁路职工有权制止。
随着铁路安全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人知道,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不能在铁道上行走坐卧。但偏偏有人无视安全法规,为了猎奇好看和“文艺范”,不顾自身安危,专程跑到铁路上拍婚纱照,是对法律的无视,必将付出违法代价。
其次,铁路上拍婚纱照,是婚庆摄影行业职业道德的缺失。拍婚纱照本是一种纯商业行为,但市场经营也需遵章守纪。经查证,拍照人员共一男四女,其中的男子姓吴,今年23岁,是贵州从江县人,目前为贵州息烽某旅拍影楼的摄影师。事发当天,吴某接到影楼拍摄婚纱照的派单,为了拍出更加文艺、好看的照片,提升影楼的行业竞争力,他自作主张,于当日下午4时许,带着四名年轻女客户来到铁路旁,打算在铁路上拍一组婚纱艺术照。此次事件中,影楼显然没有对其从业者吴某进行职业道德的培训教育,或者说这种行为反映出影楼员工对行业职业道德的规范在认知上存在缺失。
最后,铁路上拍婚纱照,是消费行为的误区。拍婚纱照本是人生一大喜事,美丽的瞬间值得永远纪念。近年来,有的青年人认为婚纱照千篇一律的湖光山色,鸟语花香太乏味,为赶时髦,出新意,觉得铁路上拍婚纱照可以记录不一样的美丽,有猎奇的心理需求和寻求刺激的期望。于是抱着对影楼的错误信任,和对人身安全不会出事的侥幸心态,产生了消费误区,从而为铁路运输秩序和自身行为埋下了严重安全隐患。
此次事件,虽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实属万幸,但作为反面教材,在铁路上拍婚纱照,如此“美丽”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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