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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临期食品捐赠是“双赢”之举

2020-10-30 09:12:35

作者:木须虫

  10月28日,《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在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获表决通过,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即行公布实施。据了解,这是广东省范围内首次针对反餐饮浪费立法。值得关注的是,《条例》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在保证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低价销售或者捐赠等方式处理临近保质期的食品。

  将临期食品纳入到反餐饮浪费立法中,广州或许是首创,彰显了广州立法对涉及餐饮浪费细节考虑的周详。临期食品是指即将到达食品保质期但仍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属于安全食品的范围,但由于即将逾期,影响到消费者的心理,发生滞销,使得食品本身失去利用的机会,最终不得不销毁,从而发生浪费,这也是餐饮及食物浪费的情形之一。

  当然,食品过期的浪费又与餐饮过程中的浪费不同,它很大程度是营销与消费的错位导致,如制作多了、购买者少,前者是过量式浪费,后者则是过剩式浪费。临期食品没有安全卫生品质问题,是可以食用的,只要找到食用人就能避免浪费的发生。

  处理临期食品,鼓励将其捐赠给慈善机构,是发达国家的经验,也是他们的惯常做法,如此是“双赢”之举,一方面维护食品安全,减少了食物的浪费,另一方面践行了公益,帮助解决一些贫困家庭食物消费的困难,一定程度为社会底层托底。

  在这方面,国内也有一些自发性的尝试,如上海、北京等地一些民间公益组织,就曾推出过“分享冰箱”之类的公益项目,鼓励企业和居民将多余的食物捐赠给冰箱,提供给社区外来务工人员、失独老人、残疾人家庭、贫困儿童等特定群体。

  此次,广州将临期食品纳入到反餐饮浪费的法规中规制,鼓励通过捐赠以减少浪费,一定形式也是为食物捐赠这类公益的发展给予支持。当然,临期食品的捐赠涉及食品安全问题,不好保存以及来源不稳定,都是公益开展的难点。

  因此,通过立法在强调临期食品不浪费的前提下,尊重商家的意愿,倡导和鼓励捐赠,也期待公共管理层面的引导与服务,让商家的善意有转化成善行的途径。如,引导公益组织与商家的对接,搭建起畅通、便利的渠道,或者通过基层社区确定一批捐助对象或机构,如福利院、失独老人、困难家庭等,给予对接服务,及时将临期食品送到有需要的人手中。总之,不让临期食品捐赠成为商家一个人的战斗,反浪费与行公益才会真正相得益彰,实现双赢。(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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