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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减负呼唤更多“细节关照”

2020-10-30 09:09:28

作者:沈道远


  黎青作

  近日,笔者听说,一名从基层提拔到市里的领导,在单位里定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周一不到区县调研。理由是,周一调研意味着很多基层的同志周六周日要加班。他们的休息时间将因为调研被挤占,甚至直接“泡汤”。

  这条不成文的规定是笔者见过最接地气的“减负措施”。就上级单位而言,只是在调研时间上作了简单的调整,减负成本为零;就基层而言,基层干部周末休息时间有了保障,可以有更多时间照看家庭、照顾孩子。这样的减负着眼于细节关照,但是却让人感觉很温暖。

  揆诸现实,一些地方在落实基层减负时,一边在出台政策规定减负,一边又在制造新的负担。比如,部分地方出台制度规定精文减会,规定发文开会数量,这确实能减少文件和会议,但与此同时,又要求基层每月报送贯彻落实情况。这一来一去,其实基层并没有获得多少真正减负的政策红利。

  经常听到基层干部吐槽,基层减负“看不见摸不着”,没有“获得感”。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上级在给基层减负的同时又给基层增加了新的负担。与这种减负方式比起来,那种“静悄悄地减负”更值得称道,虽然可能只是一些小细节,但却能给基层干部带来“稳稳的减负幸福感”。

  实际上,在基层减负的实践过程中,有不少值得学习和推广的小细节。比如单位在发函征求意见时,在文中附上“过期不复函,则视为无意见”。加上这样一句话,对很多没有意见的单位来说,将省去复函、送签、盖章等一系列事务性的工作。对发文单位而言,也无需再花精力收集汇总无意见单位报送的复函。如果这样一个小细节,能够成为发文的“规定动作”,一年下来减少的事务性工作将非常可观。

  基层减负不用搞得“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相反,站在基层干部的角度,围绕着他们的痛点、泪点,多些换位思考,多些将心比心,多些设身处地,有针对性地推出一些“细节关照”,就能带给他们满满的获得感。(舜网-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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