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靓号注销需交天价违约金站得住脚吗

2020-10-19 10:21:16

作者:吴睿鸫

 
 黎青/绘

  10月15日,陕西西安,网友郭先生自己几个月前办了新手机号,却经常收到要来干洗店取衣服的电话。由于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郭先生便想注销该号,但营业厅却告知他该号为“靓号”,注销需付21150元的违约金。(10月18日中国新闻网)

  此次事件的导火索,源于二次放号。对于运营商来说,这可谓正常的资源循环行为。然而,看似正常的行为,却给消费者带来了无尽的烦恼与无奈。运营商以“靓号”为由,让郭先生付天价违约金,如此“霸王条款”实际是在“违法谋利”。在《电信条例》和《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中,均禁止电信经营者“向用户收取选号费”和“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显然,用天价违约金“阻止”用户注销“靓号”,与现行法律法规明显相悖。

  面对运营商的优势地位,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往往会因信息不对称而踏入约定条款的“坑”。若再进一步分析,运营商出台类似规则,初衷是因为这些“靓号”的持有者,大都是高消费群体,除消费基本的通话费外,还会消费其他电信增值业务,成为运营商嘴中的“肥肉”。而当“靓号”消费者打算注销号码时,运营商看似是在出手“挽留”,实则是设法阻挠。

  对于电信运营商而言,想要吸引和挽留客户,唯有全面提升服务水准和提供更多性价比更高的产品,使用“天价违约金”留住客户是适得其反。如此“霸王条款”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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