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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齐管理制度,堵住医院门前见危不救漏洞

2020-10-13 15:05:15

作者:贝壳

  近日,一则“医院门前出车祸、医生见危不救”的新闻引发热议。

  据报道,10月7日晚,一家医院的正门外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伤者急需救治,当事人立即拨打120,120觉得事发地离北湖医院很近,“没必要”出车,建议直接找医院救人。司机及亲属三入该医院寻求帮助,却没人出手相助。无奈之下,司机只好拨打120,在等待近40分钟后,才将伤者送到14公里外的另一家医院。

  事后,北湖医院有关负责人坦承“值班医生确实责任心不强”。然而,院方也该反思,医院制度是否真的起到了约束医疗行为、激励医者仁心、问责与免责并举的作用?现实中,无论病房还是门诊,值班医生都难免会有需要临时离开的时候。 为了应对这种局面,科室往往设定一线班、二线班、甚至三线班。二三线班既是一线班的技术后盾,也是岗位增补。此外,门诊和医院还有总值班,其主要职责,就是为了应对紧急情况。对这种较为特殊的情况应该是上报医院总值班,总值班根据当时医院的人员情况,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妥善处置,而不是单纯把这类事情的把控留给值班的医务人员。涉事医院急诊科仅有一名医生值班,这本身就不符合常理。即便是假期的特殊原因导致“一人一岗”,如果没有建立必要的应急处置规则,也说明医院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

  为了鼓励紧急救助垂危病人,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现行民法以及行政法律法规均免除了相关法律责任。如《民法总则》第184条,以及即将实施的《民法典》第184条规定: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个法条曾被网友称为“好人免责条款”,赢得一片叫好声。但是,涉事医院医务人员对于相关免责规定仍是很隔膜,才有了“医生救人脱岗,属于医疗事故”的回答。作为医务人员不能机械地执行教条,医务人员职业法律和伦理培训需要接地气、解决实际问题。医者仁心,生命至上,才是硬道理。

  此外,涉事医院的院前急救体系还应该加强,120前后用了40分钟才来营救,而且放着“眼前的医院”不“就近送诊”却“舍近求远”送到14公里以外的医院,有违救死扶伤宗旨,实在太不应该。

  一家先进医院,不仅体现在技术和设备上,还体现在管理上,希望以此为鉴,堵住管理漏洞,做好医院工作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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