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党员干部身份并非特权而是约束

2020-10-03 16:44:01

作者:边亚洲

  近期,全国多地纪委监委通报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违纪违法案例。这些党员干部中既有机关工作人员,也有国有企业员工、农村党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我也是执法局的,大家都是自己人。”海南省某市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欧某在被查时,竟拿出工作证为自己说情。难免让人忍俊不禁,甚至让人怀疑当事人是不是因为喝醉了,导致头脑不清醒才说出这样的话。居然天真的认为犯法后可以靠说情来抵消。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理应知晓醉酒驾车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而欧某作为执法人员,知法犯法、漠视党纪国法更应罪加一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依法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为党员干部更应该用法律准绳严格约束自己。党员干部目无法纪,无非就是特权用惯了、用多了,导致法治观念淡化了,认为出了事情都可以用身份特权来“摆平”。尚不知在触犯法律时,等待党员干部的将是更加严肃的处理,不仅有法律的惩罚还会有党纪的处分,任何身份的特权都“摆平”不了。

  无规矩不成方圆,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以法规制度管党,只有用严明纪律强化约束、把依法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要久久为功,通过严格的监督执纪和典型案例的曝光形成震慑,不断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让任何所谓“特权”都失去庇护,让党员干部的身份成为更加严厉的约束,才能永葆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舜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