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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令禁止,使“大数据杀熟”不再是法外之地

2020-09-16 15:02:29

作者:余冬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最新公布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明确了大数据杀熟行为10月1日起明令禁止。

  “杀熟”行为以前主要存在于传统经营活动之中,经营者利用熟人间的信任,拿熟人开刀,谋取高额利益。随着网络技术、大数据的不断发展,“杀熟”也衍生到了虚拟网络社会中,在线旅游经营者利用大数据“杀熟”的情况更是屡见不鲜。大数据杀熟是指同样的商品或服务,老客户看到的价格反而比新客户要贵出许多的现象。经营者运用大数据收集消费者的信息,分析其消费偏好、消费习惯、收入水平等信息,将同一商品或服务以不同的价格卖给不同的消费者从而获取更多消费者剩余的行为。

  “大数据杀熟”的问题可以从两方面来看,一方面通过采用大数据相关技术来增加利润是可以理解的,而且“杀熟”往往广泛存在于传统商业领域,不少商家都会对新用户给出很大的优惠政策,而老用户往往并不会享受,所以一定范围下的“杀熟”行为往往是被用户默认的。另一方面“大数据杀熟”是通过技术手段形成了用户获取信息的不对称性,而且如果不加限制,这种信息不对称的影响范围可能会越来越大,对于用户来说会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这一定会影响互联网平台的“公信力”,从而让消费者产生反感。

  今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规定》,使得“杀熟”不再是法外之地,消费者的旅行消费也将更加放心。大数据杀熟有价格歧视的嫌疑,明显背离了朴素的诚信原则,也是对老客户信赖的一种辜负,引发了商业伦理的扭曲,值得人们警惕。所以,对于互联网平台的运营者来说,要制定一个公开透明的销售策略,大数据技术应该应用在为顾客降低消费成本上。对于违背诚信原则的不良经营者,要加大处罚力度,一旦发现其违反有关规定,例如向他人出售、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或者窃取、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作为消费者,当发现被“杀熟”时要果断维权,保护自己的权利,不给不良经营者可乘之机。对于围板诚信原则的不良经营者,要加大处罚力度,一旦发现其违法有鬼规定,例如向他人出售、提供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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