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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节日的设立,是尊重更是激励

2020-07-24 11:12:01

作者:木红雨

  近日,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中国人民警察节”的设立,增强广大民警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归属感,激励全警以强烈的担当精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具有重大意义。至此我国用“职业”命名的节日达到了五个,分别是国际护士节,记者节,教师节,医师节。

  国际护士节是每年的5月12日,是为纪念现代护理学科的创始人弗洛伦斯·南丁格尔于1912年设立的节日;

  1999年9月18日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明确列入了记者节。2000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复中国记协的请示,同意将11月8日定为记者节;

  1985年,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建立教师节的议案,确定了1985年9月10日为中国第一个教师节;

  2017年11月3日,国务院通过了卫计委(今卫健委)关于“设立中国医师节”的申请,同意自2018年起,将每年的8月19日设立为“中国医师节”。

  无论是警察、护士还是老师、记者,他们都有着共同的特征,也就是不管在什么时候都在保护着人民群众,靠着坚守和信仰,始终坚持在自己岗位上,保卫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让我们更加的认同理解和尊重。

  无论是在疫情期间,还是在现在洪水期间,冲在最前线的都是这些“最可爱的人”,他们不顾自己的安危,时时刻刻都在维护着自己“职业”的精神,是最可敬的人。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人在负重前行。这是“职业”,更是一种精神,一种信仰,通过节日的设立,让我们更加关注他们,更加尊重他们,理解他们,也是对“职业”的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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