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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顺菜”被查后发病并向超市索赔16万元,超市的行为值得点赞

2020-07-20 12:19:23

作者:伍依欣

  日前,浙江诸暨市人民法院通报一起案件。65岁的楼某某到某超市购物,结账后“顺走”物品。超市发现后找其谈话的过程中因老人突然发病,超市工作人员对老人实施了简单救助,并为节省救治时间,工作人员还将老人抬至路边大树下,用纸板垫在其身下。后楼某某诉至法院,要求某超市赔偿各项损失159572.31元。法院审理认为,超市并无过错,驳回楼某某一方的全部诉讼请求。楼某某一方不服提出上诉,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中国经济网7月16日)。

  ​楼某某因在未给两件低价值蔬菜买单,情绪紧张导致突发疾病并花去巨额医疗费,其遭遇令人同情。但是,将自己的病因归结于并未对自己有所伤害的超市并巨额索赔,既不符合法律的规范,也违背了道德的要求,实属逃避责任的“碰瓷”行为。于情于理都不能为世人所接受。

  反观超市,在发现楼某某的偷盗行为之后并未与其有任何言语和肢体上的冲突,而是正确地按照规定与其谈话协商,既履行了作为超市工作人员的义务,也未曾侵犯楼某某的权益。并且,在楼某某发病后,不仅及时对其进行救助,还在其住院期间为其送去2000元现金。总观超市工作人员的做法,可以说是既严格遵守法律,又尽职尽责,还履行了道德上的积极义务。于情于理,不仅能够服众,还更值得学习与发扬。

  作为一个遵纪守法、道德良好的公民,不仅要履行自己应有的义务,并且因自身过错造成的不利后果,必须由自己承担。楼某某的行为不仅得不到任何帮助,更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而超市工作人员的行为,即按照法律规定做好了自己分内的工作,又对发病的老人伸出大义的援手,不仅是一个遵纪守法、尽职尽责的典范,更是发扬了人道主义精神,彰显了一个企业宽阔的胸襟与高尚的情怀。

  因此,超市工作人员的行为值得大家点赞。作为一个合格的公民,都应该向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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