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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人脸信息安全事前防范重于事后打击

2020-07-15 09:02:30

作者:张涛

  “要的话五毛一张打包带走,总共两万套,不议价。”一位卖家用微信语音对记者说。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一些网络黑产从业者利用电商平台,批量倒卖非法获取的人脸等身份信息和“照片活化”网络工具及教程。专家提醒,这些人脸信息有可能被用于虚假注册、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7月14日《新华每日电讯》)

  随着AI智能技术的发展,人脸识别被广泛应用于各种场景,给人们生活带来诸多便利。不过,高科技往往是一把双刃剑,刷脸在方便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带来可乘之机。专业人士指出,只要有一张人脸高清照片,就能重建仿真人脸模型,并可以模拟真人“眨眨眼、抬抬头、张张嘴”,从而顺利骗过人脸识别系统。

  今年初浙江衢州中院判决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4名被告用购买的公民个人身份信息注册支付宝账号,将公民头像照片制作成公民3D头像,通过支付宝人脸识别认证,获取支付宝邀请注册新用户的红包奖励。这还只是“小儿科”的把戏,如果人脸信息和其他身份信息相匹配,可能会被不法分子用以盗取网络社交平台账号,窃取金融账户内财产,或者用于精准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可谓细思极恐。

  保障人脸信息安全,事前防范重于事后打击。在依法严惩利用人脸信息进行的违法犯罪同时,更应强化全链条监管,筑牢信息安全防火墙,切断人脸信息的非法采集、销售渠道。

  首先,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国内“人脸识别第一案”于上个月15日开庭,因不愿意使用人脸识别,浙江理工大学特聘副教授郭兵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诉至法院,引发社会关注。对于像郭兵这样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士来说,对人脸信息泄露的风险比较重视。但对于不少普通市民来说,往往缺乏这方面的防范意识。一些人平时很随意地将自己的照片发到朋友圈上,还有的老年人在不法分子发放洗衣粉、香皂的诱惑下,就答应对方拿身份证拍照的要求。对此,有关部门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隐私保护意识,从源头避免人脸信息轻易泄露。

  其次,厘清人脸识别边界。近年来,从刷脸付款、刷脸就餐到刷脸就医、刷脸寄快递,人脸识别遍地开花,大有“万物皆可刷脸”之势。相比之下,相关标准制定却远远滞后。究竟哪些主体、在哪些范围内有权利采集人脸信息,信息如何做到规范存储,泄露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这一系列问题并没明确规定。《民法典》界定了个人信息的定义,将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等一并纳入其中,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在这一背景下,人脸识别技术标准制定也应加快步伐,厘清合理采集和使用规则,给刷脸划出清晰的红线。

  此外,加强网络平台监管。电商平台是倒卖人脸信息的主要渠道。眼下,在淘宝、闲鱼等平台搜索关键词,就能找到专门出售人脸数据和“照片活化”工具的店铺。根据《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各电商平台应认真履行监督义务,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下架不合规商品,斩断出卖人脸信息的利益链条。 (来源: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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