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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历才能开出租是“唯学历论”的偏见

2020-07-10 15:51:44

作者:刘昕宇

  按照济南市地方立法计划,今年将对《济南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进行修改。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起草了《济南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其中规定:开出租车需取得高中及以上学历。

  根据公告,此次修改条例是为加强当地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给市民提供高品质出租出行服务。意见稿很多条款都值得肯定,比如对乘客投诉量较多的“司机绕路”“不正确使用计价器”进行了规范,将网约车等新兴出行方式纳入管理等。但“开出租车需取得高中及以上学历”这条建议,却显然值得商榷。

  开出租车需要的是驾驶员的驾驶技能与职业素养,这与是否拥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没有必然联系。条例显然带有视“低学历”为“低素质”的偏见。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行业具有多样性,各行各业的优秀标准,因其行业属性不同,评定标准自然各异,不宜“一把尺子量到底”,唯学历论。

  出租车行业为规范行业标准,提供更好的出行服务,设置一定的从业条件是必需的。比如,“无暴力犯罪、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无酒后驾驶”等。而从业者拥有较高的学历确实也是一个不错的加分项,但显然不是必需项目。其实无论在事前设置多少入门条件,都不能决定最终的服务质量,关键还要看实际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是否能真正改善用户体验。因此不宜用高中学历随意抬高出租车司机准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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