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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被就业”,为毕业生松绑

2020-07-01 19:32:52

作者:刘恺

  教育部有关司局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全面开展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毕业生可登录学信网学信档案板块,核实高校填报的本人毕业去向。此外,通知要求各高校:①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②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③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④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央视新闻2020.6.29)

  这已经不是教育部第一次发这样的“禁令”了,其实早在2016年的6月,教育部办公厅就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阶段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务必做到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等“四不准”。如今,教育部再强调“不准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一个“四不准”,一个“再”字堪称严厉,也折射出该现象在执行中略显尴尬。

  近几年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但部分高校公布的就业率数据却非常可观,很显然,不少大学毕业生“被就业”了。部分高校采取五花八门的措施保证高就业率也早已不是新闻。一些学校命令或者“强装笑颜”诱导学生随便找个章盖在协议书上证明自己就业,更有甚者,一些毕业生在自己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已经“就业”了,就业协议书上赫然是一个从未听说过的公司名称和该公司的公章。这虽然表面上似乎让学生就业了,却导致整体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数据不准确,既影响政府部门误判形势,更荼毒教育正常发展。

  且不说毕业生“被就业”后,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优惠政策无法享受,有时还要缴纳一些莫名其妙的人事代理费用,单说这种非常不诚信的做法,从道德层面和实际统计层面都会带来恶性循环,去年数据不准今年继续作假,今年糊弄了明年继续想办法“逼”,既影响学生的真实就业,又干扰整个大局才是“大恶”。可以说,强迫毕业生签就业协议的做法,这种“狗急跳墙”的“逼”,既和高校培养的诚信精神背道而驰,也是赤裸裸地跟教育部的禁令玩躲猫猫。

  教育部再一次强调“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并要求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加大就业工作违规查处力度,对违规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同时在全国高校本科教学评估、就业先进评选等工作中对就业作假、违规者将实行“一票否决”,这既是警醒也是“亮剑”。当然,严厉的制度更需要实打实落地才能防止“拳打棉花”,才能避免禁令在执行中被稀释。对高校来说,最当做的不该是逼学生“就业”而该用心帮助他们识别虚假或欺诈就业信息,防范招聘陷阱保护自身权益才对。只要政府和社会有力监督,学生“被就业”才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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