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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行为,应受到严厉打击

2020-06-30 12:23:27

作者:覃彬兰

  6月19日,央视新闻发布了一条微博,内容是教育部通知各高校的“四不准”:不准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对于教育部的这项通知,众多网友表示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甚至有网友评论说自己已经被迫签定了就业协议,该评论还得到了几万个点赞,可见这种现象已经十分普遍了。高校毕业生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领取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的资格,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学校却把这作为一个筹码,要求毕业生以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来换取,是不合理的,这严重侵害了学生的正当权益。

  对于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签订,学生享有自主权。学校可以鼓励学生及早就业,但不应该对其进行施压。学生签订劳动合同前,需要对用人单位进行选择,考虑合同期限、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劳动报酬是否合适,社会保险是否落实等。这些步骤的进行需要学生花一定的时间来考量,是不可省略的,学校的施压很难确保不会打乱学生的节奏。劳动合同中又存在许多陷阱,比如常见的“试用期约定不当”、“不缴纳社保费”、“约定末位淘汰制”等,毕业生初入社会,在经验不足又没有充足的时间来对劳动合同进行把关的情况下,很容易落入这些陷阱里。学生权益受侵,那校方也难辞其咎。

  所以,有关部门应该对高校强迫学生签订就业和劳动合同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教育部不仅要发布相关通知提醒,还应该多去了解毕业生对于这方面问题的信息反馈,一旦发现此类问题就及时解决,并追责学校相关领导与老师的责任,给其他学校做好警示。

  但教育部不可能有那么多的人力资源去监督所有高校,所以最重要的还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早在2013年,央视新闻的微博号就传达过教育部这个“四不准”通知,但7年过去,这个问题却仍没有得到解决,那就应该思考这一症结所在了。学生签订就业协议,直接影响到的是学校的就业率,就业率会出现在高校的百科介绍、招生简介中,被认定为衡量高校综合实力的一项重要指标。要想打断这种现象的延续,就要弱化就业率的存在感,突出高校实际的教研成果,确立新的高校综合实力衡量标准。对仍用就业率招揽生源的学校,要做出警告与批评,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就业是学生对自己所学知识的一种检验,不要因为高校的一己之私让这个检验机制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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