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要多少血泪,才能不让悲剧重演?
2020-06-28 20:17:00
作者:瓜瓜
在某种程度上,这是个没有答案的问题。2019年,我国全年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29519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下降6.7%。每个数字背后,都是一段生命的陨落,一个家庭的破碎。诚然,随着政府监管越来越严格、人们安全意识逐步提高,事故发生率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但几乎永远不可能“清零”。面对亘古未解的矛盾,这是社会发展的代价。
然而,这也是一个必须需要回答的问题。救援仍在火速进行中,爆炸原因未明,但从相关信息中我们可窥见一斑:据媒体报道,温岭油罐车爆炸涉事企业5年被行政处罚10次,曾聘用无证人员押运100支液化石油气瓶。我们是否可以得出这样一个无奈的结论:政府监管部门的多次处罚,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违章经营的现实?
这样的结论太“扎心”了。正如网友所说,我们的监管部门往往是“只罚款,不整改”,措施不痛不痒,事后再来整顿。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有没有真正承担起主体责任?成规成文的安全管理办法,有没有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真正落实到位?企业利益和安全的交错关系,是否在某一环节出现了失衡?这些问题,需要有人来回答。
纵观近年来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我们不难发现,安全的“失守”往往是从上至下的,监管措施的缺位,企业经营的松散,驾驶人员的大意,直接导致了惨剧的发生。“安全来于警惕,事故出于麻痹”,这是一条无数次得到验证的朴素道理。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油罐车爆炸事故中,还出现了因“围观”而造成二次伤害的事例。灾难现场的人员聚集,也是经常被忽视的安全隐患之一。
每一个人命关天的事故,都越来越牵动着我们的心,考验着我们共情的能力。在逆行救援的背后,是对这个社会的一次无法挽回的伤害。做好安全工作,就是保障每一个人能够拥有生命安全和享受幸福的权利。只有真正做到“超前”防控,做好每一个环节的严密防范,每一类风险的细致摸排,每一个主体的守岗尽责,把风险降到最低,才能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中国社会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过程中,“人”越来越成为发展的关键词。无论是疫情防控中的“生命第一”,还是地摊经济体现的“以人为本”,我们都看到,政府在社会治理上越来越回归到“人”的本身。也正是如此,真正与生命切实相关的安全工作更显得尤为重要。(文/彭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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