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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通道”被占用,岂能次次都靠“掀车”解决?

2020-06-22 23:59:49

作者:陈思萌

  6月19日,重庆渝北区,一小区居民楼发生火灾,消防车赶到现场扑救却被违停车辆堵住。在无法立即找到车主的情况下,居民合力将一辆私家车直接掀翻并推向路边,消防车顺利通过扑灭了火灾。目前起火原因仍在调查中。(6月20日 新华网客户端)

  消防通道作为“生命通道”,是消防救援跑赢死神的“生命道路”,但在这条“生死时速”的路上,时常会有本不该出现的“障碍”出现。近年来,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甚至封闭的现象屡见不鲜,一般情况下只能采取“掀车”的方式疏通道路,可撇开“掀车”造成的车辆损坏不说,其耽误消防救援时间才是“大事”,后果不堪想象。

  “生命通道”被占用,岂能次次都靠“掀车”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可见,任何人不得已任何理由占用消防通道。

  但尽管如此,“没有地方停车、停在这里方便”等时常会成为那些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人的借口。事实上,大多数违停者也明白自己所占用的通道是消防通道,但“侥幸”心理“作祟”,他们往往会为了图方便、图省事就选择占用消防通道,殊不知,一旦发生火灾,这种侥幸心理可能会酿成严重后果。

  另一方面,除了违停者消防安全意识缺失,小区和物业的规划与管理一定程度上也“纵容”了消防通道被占用。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一户家庭拥有一辆私家车”已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由于社区建设初期没有规划好足够数量的停车位,以及发展阶段建设不合理,使得不少小区都存在“一位难求”的情况。与此同时,城市建设也时常会出现“初期考虑不周到、跟不上城市发展步伐”等问题,街道、商圈、店面的扩张都是需要留有足够的区域,但在城市发展规划初期,这些因素往往会被忽略。这无形中也促使了人们把眼光放在了消防通道上。

  因此,“生命通道”被占用,不能次次都靠“掀车”解决,要将责任落实到违规停车、占用消防通道的个人,还要将责任落实到社区和城市的建设方、规划方,从源头杜绝,多种方式并举才能防止“生命通道”被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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