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民生 > 正文

菜贩1.3元进土豆卖6元被罚10万是小题大做吗?

2020-06-18 14:39:01

作者:何勇

  位于东城区的北京日易晶盛菜市场内,个体工商户郭某某竟将1.3元/斤购入的土豆,最高提价到每斤6元来卖。记者17日上午了解到,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对郭某某哄抬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拟罚款10万元以上。(6月17日《北京晚报》)

  蔬菜是生活必需品,属于民生物资,关系到每一户普通市民的日常生活。菜贩将1.3元/斤购入的土豆以每斤6元的价格售卖,直接加重了市民生活成本,尤其是让中低收入市民难以承受。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哄抬菜价的菜贩予以重罚,能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可以有效遏制菜贩过度上涨菜价等商家哄抬物价现象,保障市民基本生活。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10万元,一点也不冤。

  当然,也需要认识到,在疫情期间,受到供求关系的影响,菜价等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现象本身符合价值规律。从这个角度说,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根据《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尽快明确正常利润与牟取暴利之间的界限,制定和公布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疫情防控物资的市场平均价格、平均差价率、平均利润率及其合理幅度,方便菜贩等商家操作,既保护菜贩的合理、正当利润,又调动菜贩发挥市场主体积极性,保障蔬菜销售供给。

  再者,稳定城市菜价、生活必需品价格,切实保障市民“菜篮子”,重罚哄抬菜价的菜贩只是治标不治本,关键是要充分保障市民蔬菜的供给,有效平衡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供需关系。这既需要确保生活必需品入京通道的畅通,又需要北京商务等职能部门及时与其他兄弟省市进行沟通,保障兄弟省市向北京及时、正常供应、运送生活必需品。(舜网-济南时报)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舜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