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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子事件”戳中隐私保护之痛

2020-05-08 15:24:28

作者:陈广江

  配合大客户的要求就能查别人银行流水?5月6日,脱口秀演员池子(本名王越池)的微博把中信银行顶上了热搜。5月7日凌晨,中信银行就“池子举报其未经授权向第三方提供个人流水”一事致歉称,已按制度规定对相关员工予以处分,并对支行行长予以撤职。

  池子和笑果文化之间的是非恩怨,社会并不太关注,但在打官司过程中,池子从收到的案件材料里发现的一个“惊人秘密”却引爆舆论——在其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笑果文化从中信银行拿到并打印了其近两年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个人隐私荡然无存。

  做错了,违法了,银行当然应道歉并处理责任人,但这事显然不能就此画上句号。目前,池子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向银保监会等部门投诉,下一步的追责情况值得关注。即使不构成犯罪,银行和笑果文化也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在民众隐私保护意识不断提升而个人金融信息泄露案又频发多发的语境下,“池子事件”就是一只值得解剖的“麻雀”。

  银行流水是非常重要、私密的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后果或不堪设想。因此,我国法律对单位及个人的银行账户信息设置了极为严格的保护措施,商业银行必须严格依照《商业银行法》《储蓄管理条例》规定的法定条件配合查询。现实中,除公检法等因办案需要且经法定程序可查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查询他人的银行流水。

  笑果文化是怎么从中信银行拿到了池子的流水?与其说“个别员工未严格按照制度操作”“个别机构在制度执行上不到位”,不如说银行内控制度流于形式,对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不力。优待大客户本无可厚非,但不能逾越隐私保护的底线,给大客户法律法规之外的“特权”。为大客户而辜负社会信任,银行是在“玩火”。

  事实上,池子交易流水外泄事件之所以引发轩然大波,恰恰是因为此事的“代入感”太强,艺人池子背后站着无数的“池子们”。公众有理由追问,银行无原则给大客户“特权”的现象,究竟是个案还是行业潜规则?大客户随意插队也就算了,竟然可以轻而易举地从银行查询、打印他人的流水信息,令人细思极恐。毋庸讳言,相较于公众人物,普通人的维权之路会更艰难。

  当前,我国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方面仍存在不足,缺乏专门性立法,对违法机构和个人的法律追究机制尚不健全。在最近几年的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呼吁尽快出台专门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法。据报道,去年央行下发了《个人金融信息(数据)保护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加大对违规使用个人征信信息的惩处力度。

  “池子事件”重创契约信用,也戳中社会“隐私之痛”。为客户保密是银行的底线,这个底线任何时候都不能碰,否则公众的隐私将无处安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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